1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归纳行政法律总队六支队十一大队法律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路面上有显着障碍物,法律人员及时进行整理,消除安全危险危险。
当日10时许,法律人员巡查至G45大广高速承德至赤峰方向K891+782米处,发现行车路途面有显着障碍物。法律人员将车辆停在该处应急车道,保证安全后下车,一名法律人员用指挥棒做好安全警示,另一名法律人员上前检查,障碍物是一大块木板,因为辖区车流量较大,木制品自身原料较硬,假如车辆稍不留意经过,极易产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危险危险。法律人员随行将木板进行整理,安全危险得以及时消除。
接下来, 十一大队将持续做好保通保畅作业,进步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日常公路安全巡查作业,保证辖区公路安全疏通。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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